健康专业人员强制报告

2006 年,华盛顿州立法机关要求卫生部采纳关于强制要求报告实施了非专业行为或是无能力安全开业的健康护理从业人员的条例。立法机关于 2008 年新增了额外的强制报告要求。

强制报告条例位于WAC第246-16章之中。其涵盖关于受部门书记、理事会或委员会监管的所有从业人员的报告。其要求健康护理从业人员、雇主、健康护理设施以及其他人士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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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W 18.130.070 | RCW 18.130.080 | WAC 246-16